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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人民医院“电子胸腔内窥镜”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来源:盐田区财政局发布时间:2016-11-16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申请“电子胸腔内窥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如下:

  1、 型号的对应性:各厂家不同型号内窥镜均对应相应型号主机,即使同一厂家同品牌其他型号的电子胸腔内窥镜也无法在该院现有奥林巴斯CV-260图像处理主机上使用,即电子胸腔内窥镜与主机具有型号的对应性。

  2、 品牌的唯一性:该院现有CV-260主机为奥林巴斯公司生产,只有奥林巴斯公司的产品才能在该院现有主机上使用。经市场调查,有资质在深圳市销售该类产品的供应商只有深圳市诚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唯一一家。

  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11月16日起至2016年11月23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采购办(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深盐路2088号928室,联系人:姜海洋,电话:25228507)和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梧桐路2010号,联系人:李丽萍,联系电话:2521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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